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暂行)》要求,为进一步熟悉企业情况,提高监督效能,履行监督责任,省国资委要求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如实填报2014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报告》是各单位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重要文件,是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告》填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由相关领导牵头,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保质保量地完成《报告》的填报工作。
二、严格工作规范
各单位要统一认识,认真研读《报告》格式文本及编报说明(附件),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客观全面反映2014年度经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按时备案报送
1.《报告》涉及的2014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采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2.请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报告》一式(纸质材料+光盘)三份,送达集团公司办公室。
3.填报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集团公司办公室联系。
《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电子文本请到集团公司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集团公司办公室 李乃新 王璐
联系电话:(029)88336901/88336933/88336902(传真)
附件:《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