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已印发实施。请各企业在集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该文件,认真仔细研究,结合现行法律顾问制度有关政策和企业实际。提出书面意见。于7月10日前报送集团政策法规部。
附件:1.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研讨提纲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点击可下载)
联系人:王卉 电话:029-88325187
邮箱:zcfgb@126.com
集团公司政策法规部
2016年6月30日
附件1: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研讨提纲
一、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认识和看法
二、与现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异同分析
三、可能造成的有利或不利影响的分析
四、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应重点把握哪些方面
五、对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具体建议
六、对制订集团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有关制度的详细意见
请各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文件深入研究,对有关政策仔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真知灼见。反馈意见可不加盖公章,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